一、功能及要求:项目概况:
根据项目前期策划,该项目用地261.49亩,(其中标厂用地159.98亩,道路用地101.51亩)拟建设标准厂房建设约16万平米,配套用房2.5万平米,以及道路广场、绿化雨污等其他工程。项目配套长兴路道路建设工程,长约2.8公里,包含路基、路面、亮化、绿化、人行道及配套管线工程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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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相关标准:
四、设计技术标准与规范
本工程的设计任务书及已批准的方案设计文件,及现行国家规范、规程及地方标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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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技术规格:
四、服务内容
初步设计说明、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、主要工程量及材料(设备)表、工程概算书、有关专业计算书、其它资料(如设计依据文件、纪要、专题研究成果等资料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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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交付时间和地点:
四、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提交成果文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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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服务标准:
四、成果要求
1、设计成果要求:依据已批准的方案设计文件进行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,成果文件的深度符合国家、地方的相关规范、标准、规程等要求。
2、所有设计阶段应提供设计成果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(包括但不限于 CAD、WORD、EXCLE、PDF 等文件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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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验收标准:
1、本项目履约验收按《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》(长财采购[2024]5号)文及宁财[2024]1号文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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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其他要求:
1、结算方法
1.1付款人:******有限公司。
1.2付款方式: 完成设计并提交成果后,发包人支付至此阶段设计费的70%。完成设计费用结算(以区投资评审中心审定为准)后,发包人一次性支付剩余设计费。
2、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,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,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人员劳务费、交通、食宿、保险费(含意外险)以及管理、财务等所有费用,如一旦成交,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,均由成交人负责,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。
3、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,须递交三份响应文件纸质版(不分正副本、胶装成册)至招标代理机构。
4、供应商在投标前,可自行踏勘现场,有关费用自理,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。
5、采购文件中未列明的事项经双方签订的合同和补充合同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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采购需求仅供参考,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。